关于2008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的通报
贵州省环境保护局文件
黔环发〔2009〕5号
关于2008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的通报
贵阳市人民政府、遵义市人民政府、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人民政府,都匀市人民政府、凯里市人民政府、兴义市人民政府、毕节市人民政府、铜仁市人民政府、清镇市人民政府、赤水市人民政府、仁怀市人民政府、福泉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关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09年3月组织人员对贵阳市等13个城市2008年度“城考”工作情况进行了集中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地级城市
城 市 考核分数
贵阳市 82.51
遵义市 79.44
六盘水市 75.35
安顺市 72.61
二、县级城市 考核分数
赤水市 88.93
仁怀市 87.64
兴义市 87.54
铜仁市 83.99
都匀市 70.79
凯里市 66.37
毕节市 64.01
清镇市 54.36
福泉市 44.20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环保 城考 通报
抄送:各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各市(州、地)环保
局,13个城市环保局
贵州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9年4月14日印发
共印55份

评论表单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