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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矿新庄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0-7-6 10:18:25    |    阅读数:    |    网友评论:
 
贵州地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贵阳市乌当区新庄路商品房(地矿新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贵阳市乌当区新庄路商品房(地矿新庄)项目
2、建设单位:贵州地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贵阳市乌当区新庄路
4、环评单位:贵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5、工程概况:项目拟建在贵阳市乌当区新庄路,总建筑面积161210m2,其中:住宅114800m2,公建配套8170m2,架空层7880m2,地下室30360m2
二、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
(1)废气:该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施工期间工程汽车排放尾气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不设施工营地。
(2)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施工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周围居民和医院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在土地平整和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和主体工程建设过程中会产生的土、石、沙、砖和水泥等建筑垃圾等。
2、营运期
(1)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水泵与风机设备噪声,以及道路交通噪声、汽车出入小区的交通噪声和人员社会活动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三、环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间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在建筑物周围设置围栏、围网,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车辆出工地前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等;运输石灰、砂石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蓬布。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的扬尘可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防治。
(2)废水:基坑废水和砂浆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建筑垃圾运往乌当区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堆放。
(4)噪声: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严格遵守关于《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规定要求,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l2523-90)规定标准噪声限值。
2、营运期
(1)废气:住宅设置专用烟道,由屋顶集中排放,以减少居民厨房油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垃圾收集点与住宅保持10m以上的距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减小固体污染物对小区内环境的影响。
(2)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新庄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每天由小区物管部门收集后,由环卫公司运至高雁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4)噪声:住宅户型设计时,应尽量优化户型。室外停车场应尽可能远离住宅,合理布置进出场道路,采用人车分流,并设置绿化带,减少车辆对居住环境的影响。对产生噪声的水泵等机电设备,在满足工艺需要的情况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合理布局,远离居住楼并采取隔音、吸声等防噪措施,使环境噪声达到《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保证相邻新天三小环境噪声达到《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到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
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④如需了解报告书的详细内容,可到贵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索取。
六、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使贵阳市乌当区新庄路商品房(地矿新庄)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环评单位:贵阳市环境保护研究
联系人:史莉     电话:0851-5962903  
单位地址:贵阳市青云路304#
2、建设单位:贵州地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实
联系电话:0851-6850193。
单位地址:贵阳市北京路203号
公示发布单位:贵州地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0年6月18日
贵州地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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