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目录
领导之窗 机构设置
法规公文 财政公开
规划计划 工作总结
应急管理 环境公报
依申请公开  
公告栏
  首页 >> 区县动态 >> 花溪区 >> 正文
花溪区六项举措做好空气质量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0-7-21 0:00:00    |    阅读数:    |    网友评论:

历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采取了系列有效措施,强力推进空气环境质量整治。一是大力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供能工程。近年来,我区共筹资3000余万元,建成了覆盖花溪城区的煤气输配工程,严格要求新建商品房统一安装清洁燃气,城市片区新建建筑气化率为100%;另外,我区共投入资金5544.42万元,建成农村沼气池19770口及配套工程,众多的农村居民使用上了清洁能源,极大降低了能源消耗,有效改善了大气环境质量。二是强力推进城区及景区燃煤供热装置清洁能源改造工程。截止2009年,共完成896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改造工程,取缔城区及景区经营性煤火炉灶600余个。三是大力倡导使用环保节能设备。加大全区节能资金的投入,推广高效照明产品,使用节能灯具、变频空调、节能冷却设备等节能设备和技术,加大节能降耗技术改造,淘汰高耗煤电设施设备。2008年以来,全区累计推广节能灯11.26万盏。四是切实加强餐饮油烟整治,先后完成了九龙花园小区餐饮油烟规范化整治示范工程、花溪十字街及徐家冲片区露天餐饮摊点异地建设环境整治工程,累计完成了200余家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拆除20余家餐饮店燃煤大灶。五是加大扬尘整治,开展了“除扬尘降噪声”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运输建筑材料及渣土车辆的监管,严查施工及车辆运输扬尘污染。六是加大对使用燃煤装置的工业企业监管力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生产工艺落后的企业和违法排污企业,加大查处力度。200911月,对临近桐罗公路的贵阳花溪闽兴水玻璃厂实施停产搬迁;200912月,我区采取了部门联动、主动争取司法接介入等办法,顺利关停了位于青岩古镇景区周边的贵阳市第一玻璃厂;结合2010年环保专项行动,依法取缔了薛义福铁厂、林文清铁厂、义兴铁厂3家国家命令禁止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地条钢生产企业。

通过多年持续不断的努力,花溪区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2009年,全区城市空气环境质量API指数为93.53,小于100的天数达318天,主要污染物年均值满足了国家二级标准。



相关评论
正在加载评论列表...
评论表单加载中...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公务邮箱 |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