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督查中心对开阳创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7月12日上午,国家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检查组在省监察总队翁敬副总队长的陪同下,到到开阳检查污水处理厂,查出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
针对污水处理厂存在的问题, 7月12日下午2:30,开阳县创模指挥部部长、开阳县副县长罗晓斌组织县环保、建设及污水处理厂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会议,作出如下决定:
一、县建设部门于7月12日晚上12点以前完成截污主管修复;
二、污水处理厂抓紧设备抢修,于7月13日12点以前投入正常运行,要求污水处理厂7月13日以前进驻专业技术人员,并责成污水处理厂及时向省环保厅报送环保验收相关资料,务必于7月31日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环保验收;
三、县环保、建设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督促污水处理厂于7月20日以前建立健全完善相关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如因环保、建设部门督查不到位,导致污水处理厂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和环保验收的,环保、建设部门要向县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责任追究;
四、如因污水处理厂整改不到位,逾期未完成环保验收,或再出现问题,影响我县减排工作的,县政府将终止与贵州天河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的BOT协议。
针对污水处理厂存在的问题, 7月12日下午2:30,开阳县创模指挥部部长、开阳县副县长罗晓斌组织县环保、建设及污水处理厂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会议,作出如下决定:
一、县建设部门于7月12日晚上12点以前完成截污主管修复;
二、污水处理厂抓紧设备抢修,于7月13日12点以前投入正常运行,要求污水处理厂7月13日以前进驻专业技术人员,并责成污水处理厂及时向省环保厅报送环保验收相关资料,务必于7月31日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环保验收;
三、县环保、建设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督促污水处理厂于7月20日以前建立健全完善相关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如因环保、建设部门督查不到位,导致污水处理厂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和环保验收的,环保、建设部门要向县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责任追究;
四、如因污水处理厂整改不到位,逾期未完成环保验收,或再出现问题,影响我县减排工作的,县政府将终止与贵州天河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的BOT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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