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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建厂,塑料厂被关停
发布时间:2010-6-4 18:22:35    |    阅读数:    |    网友评论:

近日,白云区环保局参加了由贵阳市两湖一库基金会主办的“饮水思源志愿者水资源调查活动”,在对沙老河、都拉河、大泥窝河、宋家冲河及周边环境进行调查时,发现都拉乡上水村处存在一家废塑料回收加工点,该加工点所处位置属北郊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经白云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该加工点未办理环评手续及工商营业执照,属违法排污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该加工点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并报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进行废塑料回收加工生产,同时在生产过程中,未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将生产废水直接排入都拉河水体,造成都拉河水体污染。

为严厉打击该加工点的环境违法行为,保护和改善都拉河的水环境,在全区形成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合力。近日白云区环保局会同都拉乡政府、工商局及供电局对该企业展开联合执法,对该废塑料回收加工点进行关停断电处理,以切实保护和改善都拉河的水环境。

通过此次活动,环保局将加大环境监察力度,提高监察频次,不定时的对辖区内各条河流沿岸进行巡查,督促各企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违规修建的废塑料回收加工企业,坚决予以关停,避免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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