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省环保厅在全省放射源监管现场工作会议精神及市筑创模办通[2010]54号《关于开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派出专人负责此项工作。2010年4月24日至5月10日期间,我监察大队执法人员配合省辐射站的两名同志对辖区内的所有使用放射源和放射装置并达到办证要求的单位,开展辐射验收监测工作,确保辐射安全许可证办证率100%、闲置飞起放射源的强制收储率100%、射线装置报废100%的规范处置并满足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条件要求的查缺补漏工作。贵阳白沙水泥厂、贵州安特检测构件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科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贵州铝厂等4家企业所使用的放射源及沙子哨监狱、白云区第一人民医院、七冶医院、有爱医院等13家单位的射线装置进行了进行清查。清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环境监察执法的相关程序开展,并向企业出示了执法证件及相关文件,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清查期间我局执法人员对各企业、单位提出了必须在5月15日前完成辐射安全个人防护设备标准配备装备的要求,并收集了各企业、单位的创模资料,对不规范的创模资料要求各企业、单位于5月15日前将其规范化,逾期未规范者将给予处罚。
通过此次清查,我局对辖区内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情况有了系统的了解,帮助各企业、单位规范了自身的辐射安全工作,向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道路,又迈近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