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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取缔督查 确保饮用水源环境安全
贵阳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排污口取缔督察行动
发布时间:2010-4-8 15:23:14    |    阅读数:    |    网友评论:

  为了确保完成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指标,贵阳市人民政府与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要求各区县(市)在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本辖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取缔工作。各区、县(市)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贵阳市水污染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辖区内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开展了详细调查和取缔关闭工作。

  为了确保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排污口的取缔工作落实到位,4月6日,贵阳市环境保护局组织执法人员37人,分3组对我市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排污口取缔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执法人员共抽查了红枫湖、百花湖、阿哈水库、花溪水库、汪大家井、北郊水厂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55家排污口,从抽查的情况来看,花溪水库一、二级保护区内的15家农家乐和汪家大井一、二级保护区内的8家农家乐的排污口已全部取缔关闭,但阿哈水库一、二级保护区的贵阳佳和外加剂有限公司、贵阳忠旺鸿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德江刨汤肉火锅店等排污口仍未完成取缔关闭工作。对逾期未完成排污口取缔关闭工作的区、县(市)政府,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挥部已下达了“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督办通知书”,下一步,对逾期未完成排污口取缔关闭工作、严重影响全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进展的,将依据《贵阳市“三创一办”工作问责规定》的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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