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创模简报简报总99期10316
2010年3月1日,贵阳市2010年第8次市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了2009年集中的生态补偿资金分配方案。贵阳市于2008年12月建立了贵阳市生态补偿机制,明确了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的公共财政制度,进一步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进程。
2009年,贵阳市用于生态补偿和建设资金达26496.6万元,其中,3273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将主要安排到贵阳南郊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贵州省危险废弃物暨贵阳市医疗垃圾处理处置中心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355万元生态补偿资金用于市所辖各区市县生态功能区补偿。按照生态补偿机制确定的分配系数,列为生态补偿一类区的花溪区、清镇市将分别获得生态补偿金上千万元。其余资金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生态保护和治理,支持生态功能区、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对区域生态环境作用明显的项目。2009年主要对两湖一库治理、贵州美丰化工废水治理、小河区金山村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红枫电厂等项目进行了生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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