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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环保部门新举措确保完成限期治理项目
发布时间:2010-2-11 0:00:00    |    阅读数:    |    网友评论:
为按时完成辖区内限期治理任务,并结合当前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相关要求,环保部门加强对限期治理项目的管理,要求被确定为限期治理的企业务必在期限内完成各项限期治理任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已完成且具备验收条件的,需尽快与环保部门对接,并完善手续;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要立即向区政府和区环保局书面报告,对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延期治理的,将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实施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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