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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环保局采取四措施在环境信访中创先争优
发布时间:2010-12-15 17:33:13    |    阅读数:    |    网友评论: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了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了《信访排查制度》,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对环境信访工作的督促领导。坚持周二领导接待制度,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和领导督办制度。
       二是注重信息收集,保证信访渠道畅通。信访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及时掌握环境动态,进行科学判断,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一些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做好防范工作,及时消除环境隐患,防止因环境问题引发信访和纠纷;做好12369和7222041环保热线的维护管理,保证环境信访渠道畅通。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认真调查处理,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环境信访条例》、《贵州省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处理办法》办理程序处理环境信访案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信访案件,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以取得来访者的支持和谅解。
       四是注重事后督察,确保落实到位。对已办理的信访案件,及时进行事后督察,收集反馈信息,认真总结处理经验。已落实的,检查落实的效果和处理的措施,确保不再反弹;未落实的,督促尽快落实,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2010年,开阳县环保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3件次,其中水污染12件次,大气污染37件次、固体废物污染6件次、噪声污染25件次、其他3件次。调处率100%,结案率100%,确保环境信访工作创先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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