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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模知识问答(2)
发布时间:2009-11-22 15:55:05    |    阅读数:    |    网友评论:

一、我国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是何时开始的?
答:1997年,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在全国各城市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旨在全国树立一批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环境优美的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推动我国环境保护进程,并制定了一系列的创建程序和标准。

二、什么是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答: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示范城市。

三、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标志是什么?
答: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居民健康长寿。

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主要有5个方面:一是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二是加大环保投资力度,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重点突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等工程的建设;三是着重解决群众敏感的环境污染问题,包括:对集中饮用水源的保护,河道整治、保洁和绿化保护,能源结构调整、炉窑灶的改造,对污染企业进行水、气、声的系统整治,对三产油烟和噪声污染进行集中整治等;四是运用循环经济理念,加快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五是强化环境管理工作,抓好机动车尾气、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防治,加强市区交通噪声管理、白色污染防治和农村秸秆焚烧的管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六是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提高群众满意率。

五、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程序是什么?
答:先由市委、市政府决策,确定创模目标→制定创模总体方案和年度计划→报国家环保总局评审后通过后组织实施,计划完成后市政府打报告申请创模考核验收→由省环保厅推荐→国家环保总局进行创模调研→国家环保总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公示→由国家环保总局批准、授牌→取得资格后定期进行复查。

六、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等有什么区别?
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作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优秀典型,其内容更广泛、更丰富,含金量更高,它涵盖了社会、经济、环境以及卫生、园林等多方面内容,是城市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发展的结晶和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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