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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乌当区马家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09-10-2 18:01:47    |    阅读数:    |    网友评论:

贵阳市乌当区马家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贵阳市乌当区马家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2、建设单位:贵州中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贵阳市乌当区新天街道办事处北衙村马家湾

4、环评单位:贵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5、工程概况:项目位于贵阳市乌当区新天街道办事处,项目总用地149332m2,总建筑面积406829m2,住宅建筑面积356267m2,商业建筑面积为12000 m2,地下室建筑面积33500m2,公建面积1412m212班小学及幼儿园建筑面积3650m2。项目总投资:75000万元,建设周期为20093月至20155月,分四期完成。

二、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

1)废气:该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施工期间工程汽车排放尾气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施工队伍炊事、取暖会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2)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施工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在山体开挖、土地平整和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和主体工程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多余的土、石、沙、砖和水泥等建筑垃圾等。

2、营运期

1)废气:主要是商业用房产生的废气和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水泵与风机、厨房设备等设备噪声,以及汽车出入地下、半地下车库的交通噪声和人员社会活动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居民的生活垃圾等公建设施产生的固体废物等。

三、环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间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在建筑物周围设置围栏、围网,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车辆出工地前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等;运输石灰、砂石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蓬布。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的扬尘可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防治。

2)废水:基坑废水和砂浆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

4)噪声: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严格遵守关于《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规定要求,施工区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l2523-90)规定标准噪声限值。

2、营运期

1)废气:住宅设置专用烟道,由屋顶集中排放,以减少居民厨房油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的地下车库汽车废气利用排风系统从专用烟道排出。此外,垃圾房与住宅保持10m以上的距离,并对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减小恶臭对小区内环境的影响。

2)废水:①由于本项目的一、二期在新庄污水处理厂及其截污管网建成前投入使用,所以本项目一、二期污水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后排入松溪河,最后进行南明河水口寺以下段。待三、四建成后生活污水就可直接用该处理设施处理再经深度处理后作为中水回用。

排水走向:一、二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松溪河南明河水口寺以下河段

②本项目三、四期住房约在2013年以后建成,那时新庄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已经建成,则三、四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后即可直接排入城市下水管网。

排水走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龙塘寨截污沟新庄污水处理厂南明河水口寺以下段。

3)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每天由小区物管部门收集后,由环卫公司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统一处理。

4)噪声:住宅户型设计时,应尽量优化户型,如果窗户必须设置在道路一侧,应安装4mm厚双层密封玻璃窗(中间留12mm空气层)平均隔声量为29dBA)。室外停车场应尽可能远离住宅,合理布置进出场道路,采用人车分流,并设置绿化带,减少车辆对居住环境的影响。对产生噪声的水泵房、风机房、电梯机房等机电设备,在满足工艺需要的情况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合理布局,远离居住楼并采取隔音、吸声等防噪措施,使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如需了解报告书的详细内容,可到贵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索取。

六、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了贵阳市乌当区马家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环评单位:贵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联系人:李星和   电话:0851-5962903    Emaillixinghe001@163.com

单位地址:贵阳市青云路304#

2、建设单位:贵州中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魁,联系电话:08513831296

单位地址:贵阳市小河区黄河南路上河城

公示发布单位:贵州中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公示发布时间:200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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