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岩区人民政府下发《云岩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切实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云岩区人民政府近日下发现《云岩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领导机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要求区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和黔灵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城乡统筹,把农村环境保护与改善民生、美化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以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起来,切实抓好源头控制、过程管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着力推进环境友好型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和谐贵州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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