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处理鼎鑫公司与龙场镇新生村污染纠纷
协调处理鼎鑫公司与龙场镇新生村污染纠纷
1、对2008年受污染严重、绝收的部分田(土)块进行现场丈量,根据面积按每亩600元进行补偿。
2、对污染较轻的部分田(土)块的农作物进行跟踪观察,待秋收前根据污染程度和损失情况协调补偿。
3、龙场镇新生村村支两委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不得干扰厂方正常的生产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4、公司要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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