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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处理鼎鑫公司与龙场镇新生村污染纠纷
发布时间:2009-10-2 18:01:47    |    阅读数:    |    网友评论:

协调处理鼎鑫公司与龙场镇新生村污染纠纷

2008714,我局会同龙场镇人民政府、鼎鑫公司、龙场镇新生村村支两委及村民代表对群众反映的鼎鑫公司与龙场镇新生村的污染现场进行了现场检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现场查看的情况,议定事项如下:

1、对2008年受污染严重、绝收的部分田(土)块进行现场丈量,根据面积按每亩600元进行补偿。

2、对污染较轻的部分田(土)块的农作物进行跟踪观察,待秋收前根据污染程度和损失情况协调补偿。

3、龙场镇新生村村支两委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不得干扰厂方正常的生产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4、公司要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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